一、招标说明
1.招标方将广物东江码头(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江大道138号)的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业务外包(下称本项目),广物东江码头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东江下游,为外贸二类码头,码头岸线长度为200米,建有2个1000吨级和1个2000吨级泊位。广物东江码头总占地面积约 5 万㎡,其中货场面积为4.14 万㎡,码头面积为0.35万㎡;室内仓总面积为1万㎡(每层面积为0.5万㎡,两层面积共1万㎡)(码头平面图见附件1)。场地按平均堆放集装箱三层计,可堆放0.6万TEU。广物东江码头计划吞吐量为5万TEU,件杂货计划吞吐量30万吨。
2.广物东江码头现有作业设备包括:塔吊两台(起吊重量分别为40吨、45吨)、三台正面吊以及若干叉车等装卸设备(附件2)。
3.广物东江码头作业危险货物包括3类、4类、5类、6.1类、8类、9类。其中不得作业:3类(乙醚、苯、丙烯腈、二硫化碳、环氧丙烷;液态退敏爆炸品);4类(黄磷、烷基铝、戊硼烷、电石、钾、钠;固态退敏爆炸品);6.1类(丙酮合氰化氢、丙烯醛、氟化氢、环氧氯丙烷、环氧溴丙烷、氯化硫、氰化氢、三氧化硫、烯丙胺、溴、乙撑亚胺、异氰酸甲酯)、剧毒化学品;8类【发烟硫酸、硝酸(发红烟的)、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
4.作业量存在增加或减少的风险,招标方对每月作业量不作任何保底承诺。
5.投标方在进场运输作业前应具备汽车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并在装卸作业港口危险货物前应取得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资质,投标方的装卸作业、管理等人员应相应取得危险化学品港口装卸作业、管理等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现通过招标择优选择进场从事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的装卸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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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方全体人员花名册(备注:人员均持证上岗并在证件效期内);《装卸作业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流程》《考勤制度》《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等。以上材料均需要加盖投标方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
2.具备从事集装箱装卸作业的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从事集装箱装卸作业服务类工作不少于三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够进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作业。
4.有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近二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记录。装卸单位承诺与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为其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险,以及购买保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商业意外险。
5.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和熟悉行业操作的管理团队,不得从事与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及招标方有同业竞争关系的业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未征得招标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项目业务分包、外包。
(二)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1.设备:由招标方提供部分(主要)作业设备,由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所提供的作业设备进行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因此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燃油费、水电费、人工费、税费、年审费等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如投标方认为招标方所提供的作业设备不满足作业条件,经招标方同意后,投标方可自行配备相应状态良好并持有合格使用证、登记证的作业设备参与作业。招标方有权在合同期间不提供正面吊,由投标方自行配备;合同期间,招标方有权在场内安装集装箱龙门吊,招标方与投标方另行协商集装箱装卸作业单价,若协商不成,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及重新招标。
2.人员:投标方需配备拥有相应作业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在每台正面吊每班作业配备1名司机及1名指挥手。
二、投标须知
1.投标方请于2020年12月15日15:00前将密封投标文件(含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等资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盖公章,详见附件3)交至广州市黄埔区鱼珠东路3号广东广物物流有限公司办公大楼2楼经营发展部。
2.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不计利息),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12日下午17:00前,将投标保证金通过转账方式(开户名称:广州广物东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账号:3602 0057 0900 0109 1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开发区西区支行),不缴纳投标保证金,则不受理投标单位的投标材料。未中标单位所交纳保证金在邀标结束7天内无息退回;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不足部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交足),若不按期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按期进场作业的均视作根本违约,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3.合同保证金:中标单位按时签订《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业务外包合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协议》(附件4),并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共缴交¥30万元(金额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不计利息)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者为中标单位。
四、中标通知
评审结果确定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在通知要求的日期内与招标方签订《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业务外包合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协议》。
五、报价
(一)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报价
按实际作业量计算装卸费用,招标方对装卸作业不作任何保底量承诺,投标方自行承担场地内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业务量增加、减少的风险。若发生燃油、维修、水电(含照明)、更换轮胎等成本费用上升或下降,合同期内装卸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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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1.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数量结算按照码头作业量每月统计进出标准箱数量作为依据。
2.集装箱及危险货物装卸作业价格:本项目实行最高限价,所报价格不得高于如下表格所限定的最高限价,凡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类别 |
20尺箱装卸包干费最高限价(人民币元/20尺箱) |
40尺箱装卸包干费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40尺箱) |
重出不回/重箱进场 |
105 |
125 |
吉箱直装 |
62 |
66 |
外拖入吉 |
87 |
113 |
普通集装箱和危险品集装箱为同一装卸包干价,不作区分。 |
注:装卸包干费已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场内中转、排箱、验箱、移箱等作业费用,招标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拆并箱费用另议)。
3.发票:中标方每月应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若日后国家调整税率的,则双方相应调整发票税率)给招标方。装卸费用按月结算,每月费用于次月25日前结算支付。
六、合同签订
要求按招标方提供的《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业务外包合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协议》版本进行签订,原则上不作修改,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进场作业具体时间若有更改,则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招标方有权根据投标方的资质、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及挑选。若投标方的报价、资质等方面不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本次招投标,并重新组织招投标或者通过议标等方式挑选装卸业务外包合作公司。
八、投标方不得有围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本项目招投标由广州广物东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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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头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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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物东江码头现有作业设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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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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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版本《集装箱及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业务外包合同》《安全生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协议》。点击下载上面文件
(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20-82292539 )
招标方:广州广物东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